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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2-05 | 22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芝山自然村

建设单位: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1年4月

开工建设时间:2021年7月

调试时间:2023年12月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检测报告、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05日-2024年03月0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尚工15757467305


附件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上)

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下)

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1055565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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