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宁波飞兴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霞浦汽配创业园三期“绿岛”项目(年产1500吨镁、300吨铝压铸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霞浦汽配创业园三期“绿岛”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北仑区霞浦妙峰山路8号1幢(10#)
建设单位:宁波飞兴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1年12月
开工建设时间:2022年2月
调试时间:2022年11月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工 18767163591
附件:宁波飞兴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霞浦汽配创业园三期“绿岛”项目(年产1500吨镁、300吨铝压铸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检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4140765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