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
建设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兆龙路口
2018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年12月26日,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镇环许〔2018〕234号)。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设备安装并进行调试。目前项目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已具备验收条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目前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已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浙江信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验收检测》(报告编号:第XJE20201883号),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于2020年8月编制了《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于8月28日通过了验收评审会。
工程实施变更情况:
根据环评材料及现场核实情况,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基本按照环评或批复落实,主要变动为:“本项目年销售柴油1000吨、汽油2000吨。”项目实际销售量为柴油1000吨、92#汽油2500吨,95#汽油1700吨。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均未发生变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上不属于重大变更。
主要环保措施:
㈠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㈡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存时产生的油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双层埋地式油罐、密闭卸油方式及自封式加油机,并设置安装有油气回收系统。
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设备在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合理布局,控制进出加油站的车速,禁止车辆夜间鸣笛等,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㈣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清理的废油渣及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废油渣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堆放处,企业与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定期将废油渣委托其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储罐均为双层结构,按要求落实了相关防范措施。
2、在线监控装置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汽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的通知》,本项目汽油加油量未超过5000t,无需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公示期限: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
http://www.nbbchb.com/jiejuefangan/xinxitongxun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附下。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13777127090
宁波市镇海庄市供销社加油站
2020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