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空调压缩机精密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空调压缩机精密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空调压缩机精密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惠路252号
2020年7月24日,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空调压缩机精密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工程实施变更情况:根据资料及现场核实,无重大变动。
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㈠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超声波清洗压缩机曲轴等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清洗活塞、气缸、曲轴毛刺的水,利用公司现有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㈡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由少量清洗剂挥发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
清洗+烘干废气采用加强车间内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数控车床、无心磨床、钻孔专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设备噪声。
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降噪。
㈣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残次品、废包材、废砂轮、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机油和污泥等及生活垃圾。
边角料、残次品、废包材等为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并分别与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和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限: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阙经理
0574-87588096
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