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市海曙升宁运输有限公司三星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升宁运输有限公司三星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大桥村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中觅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市海曙升宁运输有限公司三星加油站)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0年11月
开工建设时间:2020年12月
调试时间:2023年10月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04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章工 13250966053
1、宁波市海曙升宁运输有限公司三星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
3、其他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