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要求,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我公司公开关于宁波市北仑小港印染有限公司后整理车间定型机改造项目的竣工日期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小港印染有限公司后整理车间定型机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江滨路311号
3、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小港印染有限公司
4、竣工日期:2023年7月26日
计划调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7月27日
5、公众反馈方式:公众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6、联系方式:邱经理 电话:13738887966(周一至周五8:30~17:00) 邮箱:103261217@qq.com
宁波市北仑小港印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